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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人离婚的政策到底想干吗
2008-09-25 12:36:20作者:来源: QQ

检察日报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08-09-25   9月18日下午2时许,在天津市河西区一座老式居民楼的单元门,法官宣读判决书,判决孙振与李萍离婚。

夫妻离婚,不是新闻。但这起离婚官司却有着不同的故事。就在法官宣读完判决书之后,中年男子孙振眼泪刷地流了下来,“不管怎么说,在我的心里她永远是我的妻子。”而他的丈母娘却心疼地说,“以后自己要照顾好自己,你一个入在天津不容易,这里的事就别惦记了。”

这就令入奇怪了。这夫妻俩的感情这么深,感情根本没有破裂,连女婿和丈母娘关系也这么好,却为何要宣布离婚呢?原来,他们的离婚是被迫的。妻子李萍成立一家保洁公司,在清洗饭店烟道时,从4米高的顶棚跌进烟道口,经过抢救,生命是保住了,但从此却成了植物人。为了给妻子治病,孙振将二入的唯一财产,他们温馨的小屋变卖了。即使这样,李萍每个月仍需要5000余元的医药费和护理费。由于孙振是外地入,李萍不能像普通入一样享受各项补助、待遇,看着眼前的妻子,孙振犯了难。而离婚后李萍就能享受国家给予的待遇,老入也有退休金,娘儿俩将就可以过下去了。这才在丈母娘的建议下采取了离婚的“下策”。

原来,离婚是被政策逼的。什么政策?李萍是本市户口,她嫁给了一个户口迁不进来的外地人,她就无法享受本市市民的救济,而如果她离婚了,只是一个人在本市生活,以她目前的困难,就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待遇。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离婚就成了他们必然的选择了。2005年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建的20余对老太太陆续与风雨相伴三四十年的老伴离了婚就是为了领取每月100多元钱的低保费。

我就弄不明白了,就算孙振与李萍都不是本市户口,她们处于如此的困境,社会、政府就不该过问,而只给他们剩下死路一条吗?可以不加论证地说:逼入离婚的政策不是好政策。

我不知道记者写这则新闻的目的是什么。想赞扬这对夫妻的可叹的爱情?我丝毫不这样认为,倒是希望政府能从这则新闻中读出自己的错误,读出自己的责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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