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之窗 > 港澳台
机要费案扁极可能被起诉 隐匿公文案正被追查
2008-09-04 11:43:56作者:来源: QQ

据台联合报报道,陷入海外汇款风暴的陈水扁虽然焦头烂额,但真正困扰他的,其实是检方早已侦结并起诉吴淑珍等人的机要费案。

特侦组当前传唤陈水扁,应只是补足当初侦查吴淑珍等人的讯问程序,如无意外,陈水扁几可确定会被起诉。比较起海外洗钱疑案还在搜查犯罪证据,机要费案马上可以让陈水 扁变成刑事被告,当然会让他更为谨慎以对。

陈水扁毕竟不愧律师本色,他把李登辉及马英九都扯了进来。他以李登辉的“奉天方案”为例,称领导人可运用的“公款”不限于机要费,还包含讳莫如深的“国安密帐”,可以合理化他“超用”机要费的疑点;他又引用“混同理论”,把“公款”、私款搅和在一起,只要证明“支出大于收入”,就可以比照马英九获判无罪。

不过,陈水扁却也留下令人质疑之处。例如扁引用马被判无罪的理由,就算能证明机要费也是“支出大于收入”,但其中,单单是吴淑珍那颗价值不菲的钻戒到底从何而来?可能就让他辞穷。

台媒认为,善辩不等于真理;扁与其东拉西扯,找前后任“总统”垫背壮胆,还不如老老实实提出合法使用“机要费”的证据。

联手吃案? 台北地检署将传陈水扁

另外,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隐匿公文书案在叶盛茂自曝将洗钱案情资、公文交给陈水扁后案情升高,台北地检署已通知叶盛茂出庭,在传讯叶盛茂后,即会以“他字案”被告传讯陈水扁,追究陈水扁涉嫌隐匿公文书的刑责。

台北地检署起诉叶盛茂时明确指出,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今年1月制作的洗钱案公文,受文者为“最高检察署”,发文日期为2008年1月29日,发文字号为“调钱贰字第0970004237号”,包含11页的中英文译本等。

换句话说,事件发生的今年1月间,陈水扁办公室并不是这份公文书收受的机关,当时仍在位的陈水扁,更不应是接收这份公文书的公务人员,他是否隐匿了“最高检察署”的公文书,有追查必要。

叶盛茂委任律师杜英达昨天上午向台北地检署打招呼,下午通知媒体开记者会。叶盛茂在记者中承认,2006年12月曾将艾格蒙联盟清查扁家泽西岛帐户情资告诉陈水扁,另于今年1月将扁媳黄睿靓瑞士日内瓦美林银行开户的情报公文正本交给陈水扁。

针对叶盛茂的最新说法,台北地检署认为有必要传讯叶盛茂、陈水扁出庭,但叶盛茂在记者会中的发言,属于法庭外陈述,主任检察官郭永发为确认证词,上午通知叶盛茂尽速到案接受约谈,身份换成陈水扁涉嫌隐匿公文书的证人,陈水扁则变成他字案被告。

台北地检署握有“最高检察署”侦讯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任周有义、承办员邹求强的证词,已无重覆讯问的必要,至于叶盛茂、陈水扁到案后是否安排两人对质,台北地检署表示,如案情有需要,即会依法侦处。

论坛】【收藏此页】【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台湾检方第三度传讯陈水扁追查机要费案 2008-09-03 17:46
·国务机要费案 陈水扁拟请求秘密审理 2008-08-08 15:45
·给民众一个交代!国务机要费下周解密 2008-07-24 14:09
·机要费不属机密 台"最高院"法理上击败陈水扁 2008-06-27 10:37
 
Google提供的广告
精彩推荐
专题精选
 
本站版权归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所有,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建设维护
 

 
网上警察
 

工
网安

客户服务电话:(0755)88991363 
广告服务电话:(0755)88991348 88379351
[商务合作联系] [客户服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