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府实施活鸡零售点日日清措施后,首次有鸡档被发现违规留活鸡过夜。当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巡查至上白田邨商场一间新鲜粮店时,发现店主涉嫌违规私藏三只活鸡,若持牌人有意交回牌照,有可能因为这三只鸡断送过百万元的补偿金。
香港《大公报》报道,食环署人员是于8月27日清晨时分巡查时,在上白田邨商场71号的一间新鲜粮食店,发现鸡笼内有三只活鸡。该新鲜粮食店的负责人因而涉嫌违反《2008 年食物业(修订)规例》中不可在零售点存留活家禽过夜的规定。食环署9月2日检控该店的持牌人,涉嫌违反“不可在零售点存留活家禽过夜”的规定。食环署没透露有关店铺的经营者,是否持牌人本人。
这次是自政府6月宣布实施日日清规定,所有售卖活家禽的街市摊档及新鲜粮食店,必须每晚8时前屠宰摊档及店铺内的活家禽,每晚8时至翌日早上5时期间处所内没有活家禽,首次有零售店涉嫌违反规定。按照规例,持牌人若被判罪成,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和入狱六个月。至于是否撤销牌照,食环署发言人2日称要视乎法庭判决。
政府早前宣布斥资11.2亿元收回全港活鸡行业牌照,其中零售鸡贩交牌可获赔偿八十万至三百二十万元,截至7月,全港七成二活家禽零售商愿意交牌,政府将活家禽零售商退牌申请期延至9月24日。
港九新界家禽批发零售商会主席黄伟泉表示,新鲜粮食店持牌人若交回牌照,赔偿金动辄过百万元,宰掉三只鸡的成本不过百多元,若为了三只鸡断送过百万元赔偿,未免太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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