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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身当官”是指那些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的贪官。据报道,6月28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而庞的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于2002年就移民加拿大了。
“裸身做官”惯用的手法是:①“明修栈道”,编造种种“合法”理由,将妻儿老小移居境外安营扎寨“打前站”;②“暗度陈仓”,采用类似“洗钱”手法,将不干净的钱财“漂白”后移存境外,以解决后顾之忧;③“溜之大吉”,自己暂留国内做官,一旦有风吹草动,便“胜利大逃亡”,即便被抓也能“判了我一个,幸福一家人”。而“裸体从商”与“裸体做官”却有着本质区别,虽然有的“裸体从商”者妻子儿女也在国外,但其移存的资金和国外的花销,大部分属于股权收益或劳动所得,只要是纯粹的民营或私营企业家,而不是带有官方色彩的“红顶商人”,且未触犯法律,局外人自然不好说三道四。
“裸体做官”之所以引起众怒,是因为这种现象似乎成了官场上一道奇异的“风景线”。一些官员家属子女在国外购豪宅、开名车、上名校,不仅让国人疑窦丛生,连老外都看得堂木结舌。试想,仅凭官员现有不太高的工资收入,要想家属子女在国外活的滋润几乎是天方夜谭,而商务部于2004年8月公布的“大约有4000名腐败官员逃往国外,带走了大约500多亿美元的资金”事实,似乎揭开贪官们乾坤大挪移的“圈线”绝技。大量事实证明,官员无论是“全裸”还是“半裸”(指老婆留在国内),没有几个是清白官、干净身。
“裸体做官”为什么如此盛行?原因也许很复杂,但说到底是一些官员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度出了问题。已将或企图对将妻儿转移国外的官员,本身就说明其对国家不信任、对自己没信心,指望这些“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官员也能真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岂不是异想天开?其实,国外大多限制“绿卡”持有者在政府担任要职,“裸体”更是打入犯罪嫌疑人行列,而我国“裸体做官”之所以还能“玩得转”、“吃得开”,是反腐制度上缺失、监督检查上缺位所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裸体做官”。
“裸体”尽管大煞风景,有伤风化,但少了几个“裸体从商”者无妨大局,地球照转;可“做官”者一旦对“裸体”情有独钟,朝思暮想,则危害无穷。因此,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建立健全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上至“天王老爷”,下至“七品官员”,甚至包括党政机关所有公务员的家庭财产、子女出国等均应置于“阳光”之下,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彻底打碎贪官的“裸体梦”、圈线的“小九九”,隐瞒不报者一律作“有罪推定”交司法机关侦办。惟有如此,才能真正有效遏制“裸体做官”的歪风邪念。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随着“反腐败‘五年规划’”的逐步实施,真正从源头上治理和惩治“裸体做官”,从制度上控制和禁止“裸体做官”,始终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就一定能铲除滋生“裸体做官”的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