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magedata
首页 | 大搜查 | 图片 | 深圳 | 国内 | 港澳台 | 国际 | 社会 | 体育 | 娱乐 | 专题
<v:imagedata
深圳之窗 > 信息中心 > 社会
 
<v:imagedata
 
<v:imagedata


<v:imagedata
浏览陈冠希不雅照或违法 传播者最高判3年
2008-02-03 08:30:46作者:来源: 新文化网(长春)

新文汇报2月3日报道 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民警提醒网民,对目前网上流传的香港艺人“艳照”这样的照片,“只要认定是淫秽情色图片,尽量不要动,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网站栏目也清理

2月1日,吉林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等13个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1月至9月在该省继续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情色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2月底前,吉林各地各部门要行动起来,以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和提供播客、博客、手机视听服务单位为重点,对网上含有淫秽情色、低俗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栏目、标题、视频做一次彻底的清理。今年将强制推行论坛版主、吧主、聊天室管理员实名制,论坛跟帖先审后发制。相关部门还将推广有过滤功能的软件,制止情色、暴力网站的传播。

陈冠希照片不要看

近日,网上流传香港艺人陈冠希与多名女艺人艳照,有多名香港网民因此被捕,罪名是“发布淫秽物品”。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处长李家超时表示,无论是发布此类照片,还是在互联网上转载照片均属违法。

如果此次艺人艳照最后被裁定为淫亵照片,则传播照片的网民就触犯了最高可判监3年及罚款100万元的“发布淫亵物品”罪。

对于下载和浏览相关照片的香港网民来说,则没有法律上的担忧。但如果你是内地网民,则浏览这些照片也存在法律上的风险。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民警就提醒网民,那些艳照连看都不要看,“只要认定是淫秽情色图片,尽量不要动,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警方说法确有法律根据

浏览情色信息也违法,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下,确实是真的。2004年,四川警方抓捕传唤两位在家中浏览情色图片的居民,警方称查处“在家上黄色网站”依据的是公安部33号令,当时四川省公安厅网监官员称:“点击、浏览、查阅情色网站也是违法的。”

所谓的公安部33号令,即1997年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第六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信息。

这一事件当时曾引发巨大争议,之后再没有居民家中浏览情色图片被抓的公开新闻报道出现。

<v:imagedata 发表评论 <v:imagedata 打印此稿 <v:imagedata 关闭窗口
<v:imagedata
<v:imagedata
<v:imagedata 相关文章
·男子发淫秽图给女同事被单位开除 女子报案(图) 2008-01-03 16:12
·男子网上传播淫秽影片月入七八千 被捕获刑三年 2007-12-24 08:45
·男子为提高博客点击率 发淫秽小说被拘 2007-11-12 11:14
·淫秽节目被围剿的公众期盼 2007-09-07 10:41
<v:imagedata
本站版权归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所有,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建设维护
欢迎社会各界洽谈合作事宜,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