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昌全:新的劳动合同在建设工程能起作用吗
我一直在建筑单位上班,从来没有那一个公司说过给我们签合同,所以就是一点死工资,没有补贴,奖金,更别说社保,医保,从来没有过双休日,也没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假啊,长期在露天上班,风吹日晒,从来没有每个月发工资的,常常是一个月发几白块,我希望国家在实行新合同时,要强制性的要求跟每一位农民工签合同.跟其它行业的工人一样享受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社保,医保,等等。
关心:劳资双方权益应平衡立法
企业的权益如何保障 我是企业的管理者,就《劳动合同法》草案存有几点不解?
1.
既然要立法,那么就应该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不要“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中国的法律这样的“苦”吃的太多了,“欠薪”问题多了的确需要解决,但不要以失去企业的权益为代价换来暂时的稳定,明天怎么办?
2.
企业规章制度的订立,不应该也没必要非经“两会”通过。这要看“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如果“情”通过了“法”通不过企业如何处理?难道企业必须依“情”行事了?笔者原做过工会工作,深有体验。
3.
再者如果企业居于企业自身管理需要所制订的“规章制度”非经“两会”同意的话,那还叫企业干嘛,直接叫“两会”不就完了吗!
4.
难道我想依法成立企业解决“就业问题”,还必须先组建“两会”由“两会”来决定是否成立“企业”?
5.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是一个什么概念? 6.
更不要忘记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而又以“法律为准绳”,别忘记是在“立法”。
朱女士:谁来关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
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未在编人员也就是聘用人员,工作负荷与责任与在编人员并无二致,但却只能拿到四分之一左右的工资,同工不同酬何时能休,现在部份单位改制了,但这种情况却没改变,那这种改制有何意义。原来聘用人员还心存有朝一日可以入编之念,如今出路茫然。只想问什么时候能够真正体现出公平。
谌云利:人与人平等,企业事业单位和普通的个业的劳动者应同等受保护
我看到有的委员说要区别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这样不就行成了人与人的不平等了吗?我觉得我们的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就应该从劳动者的角度,保护好劳动者的权益也是在保护企业的权益,只有这样劳动者才会真心为企业,只有这样国家才会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