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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保障办发通知禁止学校办收费补习班
2007-01-16 14:26:41 作者:谢绮珊 来源:广州日报

昨天(15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在中东部地区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之际,全国保障办近日发出专门通知,再次强调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发生。

通知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通知明确,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

通知强调,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各类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实验班,不得向学生收费,所需经费由批准部门承担。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但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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