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发生在贵州省瓮安县的“6·28群体性事件”震惊中外,瓮安县原县委书记王勤也因对事件处置不当而被撤职。日前,媒体相关报道披露,王勤已经“复出”,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一职。
处置不力被撤职
2008年6月28日下午至29日凌晨,贵州省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女学生李树芬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县委和县政府大楼等多间房屋被毁,数十台车辆被焚。
事后,在开会商讨“6·28”事件的阶段性处置情况时,时任瓮安县委书记王勤在发言中并没有像与会者的期待一样深刻分析当地党委政府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是通篇叙述事件发生的过程和过程中他们所做出的“巨大努力”。
王勤的汇报结束后,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进行了批评,认为王勤“自我批评少、解释情节过程多,分析原因少”。其后,瓮安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相继被撤职。据其中,王勤被撤销黔南州第九届州委委员,瓮安县县委书记、常委、委员,瓮安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等职务的处分,职级由正县级降为副县级。
媒体报道露信息
披露王勤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一事的并非组织人事部门的任用公示,而是媒体的一篇相关报道:瓮安事件发生之后,新华社高级记者、原新华社贵州分社社长刘子富在得到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的支持后,进行了为时14天的调研,著成14万字的《新群体事件观》,于本月中旬公开出版。3月22日的《现代快报》对此进行了报道。报道中,刘子富谈到他在去年9月底至10月初赴瓮安采访原县委书记王勤的情况,其中提到:“那次访谈后王勤也和刘子富建立了信任。之后,王勤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上班第一天就给他打来了电话。”
虽然报道没说王勤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的具体时间,但清楚明白的是王勤被撤职不久后即悄然复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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