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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活动(深圳站)定于2008年5月8日在我市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奥运火炬传递行经道路实施临时禁止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活动当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火炬接力传递行经地点前后道路实施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的限制措施,具体时间、路段如下:
(一)7∶00至8∶30,福中三路(益田路口至金田路口)双方向;
(二)8∶00至8∶30,益田路(深南益田立交至福中三路口)双方向;
(三)8∶00至10∶40,深南路-深南大道(深南益田立交至深南南海立交)东往西方向;
(四)10∶40至12∶00,南海大道(深南南海立交至创业路口)双方向;
(五)11∶00至12∶00,创业路(南海大道口至后海大道口)双方向;
(六)11∶00至12∶00,后海大道(创业路口至滨海大道辅道口)双方向;
(七)11∶00至12∶00,滨海大道辅道(滨海白石立交至滨海后海滨立交)西往东方向;
(八)11∶00至12∶00,后海滨路(滨海后海滨立交至海德三路口)双方向;
(九)11∶00至12∶00,海德三路(后海滨路口至海德四路口)双方向;
(十)11∶00至13∶30,海德四路(海德三路口至文心五路口)双方向;
(十一)12∶30至13∶30,文心五路(海德四路口至滨海大道辅道口)双方向;
(十二)13∶00至18∶00,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文心五路口至滨河宝安立交)西往东方向;
(十三)16∶30至18∶00,宝安南路(滨河宝安立交至深南路口)双方向;
(十四)17∶00至18∶00,深南路(宝安路口至上步路口)双方向;
(十五)17∶00至18∶30,上步路(深南路口至笋岗路口)双方向;
(十六)17∶30至19∶30,笋岗路(上步路口至黄木岗立交)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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